《拖网渔船爱玛·珍号船主送交英国警察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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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年轻的时候起,就认识到我的本性是各种矛盾的集合体。首先我患有一种浪漫幻想的不治之症。小时候读惊险小说时,每看到有人把一只里面装有重要文件的瓶子投入海中,心里总是不可名状地激动起来。直到今天,这种魅力仍然没有消失,所以我就采取了这个作法——写下我的自白,装在一个瓶子里,把瓶子密封好投入海中。我估计这份自白还是有一线希望被人发现的——如果真的被发现的话(也许过于乐观了),这件迄今为止未能解决的神秘谋杀案就会真相大白了。除了浪漫的幻想之外,我的性格还有其它方面。我明显患有虐待狂,喜欢亲眼看到或是亲手制造死亡。我仍然记得用黄蜂和花园中各式各样害虫所做的那些试险……从孩提时代我就清楚地知道自己有杀害狂。但与此同时,我还具有另一种与之矛盾的性格——一种强烈的正义感。我憎恶一个无辜的人或生物由于我的行动而蒙难或死亡。我深深感到正义应该战胜一切。有一点也许是可以理解的——我想至少心理学家会理解——正是由于我的这一心理状态,我才选中了法律这一行作我的终身职业。从事法律几乎满足了我的全部本性。

    罪恶和对罪恶的惩罚永远使我神往。我非常喜欢读各式各样的侦探和恐怖故事,为了消闲解闷我想像了最为巧妙的谋杀人的方法。

    过了若干年我当了法官,我的另一种隐秘的天性受到鼓舞而发展起来。当我看到一个倒霉的罪犯在被告席上痛苦挣扎,受尽折磨,毁灭慢慢地、一步一步地向他走近时,总是感到莫大的快乐。不过请注意,如果被告席上站的是一个无辜的人,我是没有这种快乐心情的。至少有两次,因为深知被告是无罪的,我中止了审判,并向陪审团指出指控不能成立。不过,感谢我们的保安部门的公正和效率,那些带到我面前以杀人罪受审的被告,绝大部分都是犯了罪的。

    在这里我要说明爱德华·塞顿的案子就是这样的。他的相貌和举止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他留给陪审团的印象是良好的。证据虽然不很明显却非常清楚,而且根据我多年对罪犯的了解,我确信这个人犯有他被指控的罪行:残酷地谋害了一个信任他的老妇人。

    我平素享有“刽子手”法官的名声,但这并不公正。我在最后总结全案时总是严格、公正,非常谨慎。我所做的,乃是使陪审团不要感情用事,不受某些律师挑动人们感情的辩护词所左右。我总是把他们的注意力引到确凿的事实上。很久以来,我就发觉自己内心正在发生变化,我越来越不能控制自己,我要抛弃我的法官身份,自己有所行动。我想要……坦白说吧,我要……自已动手杀人。我意识到这就像一位艺术家力图表现自我一样!我是,或者可以成为,一个犯罪学方面的艺术家。我那被职业紧紧压抑着的想像力逐渐化成一股巨大的力量。我一定要,一定要杀一次人!而更重要的是,不是普普通通地杀掉人。我的杀人案件必须非常奇妙,震撼人心,必须不同凡响。在这方面,我认为我仍然具有充满青春活力的想像力。我想干点非常戏剧性、几乎是想入非非的事来。我要杀人……是的,我要杀人……但是,对某些人说来这似乎是矛盾的,我仍然受到我天赋的正义感的抑制和妨碍——无辜者不该蒙难。

    后来,十分突然,一个想法涌上我的心头,这是我在一次闲聊时别人偶然说的一句话引起的。我与之交谈的是一位医生,一个普通的、不出名的医生。他偶然提到凶手犯罪常常是法律无法过问的。他举了一个例子——关于一个老妇人,最近死去的他的一个病人。他说他个人认为这个老妇人的死是由于一对照料她的夫妇故意不给她服急救药,他们能够在她死后,得到很大一笔遗产。他解释说,这类事极不容易证明,但他仍然深信不疑这对夫妇确实是干了这件昧了良心的事。他又说了许多与之类似的不断发生的案件——作案极其狡诈,全都是法律无法制裁的。

    这就是全部事情的开端。我的思路豁然开朗,我决心要干就大干一番。

    童年时代的一首儿歌重现在我心中,一首关于十个小印第安孩子的歌谣。我刚刚两岁时就被它迷住了——印第安孩子越来越少,给人以在劫难逃的感觉。我开始秘密地搜寻我的牺牲品。我不想在这里长篇累牍地细述这一情节。我同我遇到的每一个人的谈话都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我的收获是惊人的。在我住院期间我收集了有关阿姆斯特朗医生的案子。看护我的护士是一位激烈主张戒酒的人,她热心地向我证明酗酒的恶果,给我讲了一个真人真事。几年前医院里有个医生喝醉酒给病人动手术,结果病人被误杀了。之后我假装无心地打探到这个护士以前的工作地点以及与之有关的细节。不久我就收集到必要的线索。我没费多大劲就搞到了肇事的医生和遇害病人的情况。

    通过和俱乐部两个老军人的闲聊,我发现了麦克阿瑟。一个刚从亚马逊河回来的人告诉我菲利普·隆巴德的情况。从玛约喀来的一位先生气愤不平地给我讲述了清教徒埃米莉·布伦特小姐和她那死去的女仆的故事。安东尼·马斯顿是我从一大堆和他犯了同祥罪的杀人犯中挑选出来的。我觉得他对他撞死的两个孩子无动于衷,对人类生命不负责任,这种态度使他成为社会上的危险分子,不应该继续留在人世。退职警官布洛尔列入我的名单非常自然,我的一些同事曾十分坦率地讨论过兰德的案子。我当时就认为他的伪证罪十分严重,身为警察,法律的公仆,必须是高度正直的,因为这种人的证词别人总是相信的。

    最后是维拉·克莱索恩。那是在我横渡大西洋时听到的。一天夜里很晚的时候,吸烟室里只剩下我和一个长相英俊的年轻人,他的名字叫雨果·汉密尔顿。雨果·汉密尔顿抑郁寡欢,为了借酒消愁,他着实喝了不少,正处于酒后吐真言的状态。我并不抱很大的希望,但我还是生动开始了我特定的抛砖引玉的谈话。收获是惊人的,我至今还能记得他的话。他说:“您说得对,谋杀并不像大多数人心目中的那种概念:在食物中下点毒,把人们从悬崖上推下去以及诸如此类的勾当。”他往前探探身子,脸几乎贴住我的脸,接着说:“我认识一个女杀人犯。告诉您,我认识她,而更重要的是我还爱过她……上帝保佑我,有时我想我仍然爱着她……这简直是地狱,我说……地狱……您知道,她这样干多少是为了我……我可做梦也没想到,女人心肠太毒了——太毒辣了——您不会想到这么一位姑娘——美丽、直率、开朗——您根本想不到她会这么干,是吧?她把一个小孩子带出海去,任他淹死了——您想不到一个女人能干出这种事来吧?”我问他:“你能肯定她是有意这么做的吗?”在他回答的时候神志似乎突然清醒了。“我敢百分之百担保。除了我以外谁都没有想到。但是在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我就明白了——那是在我刚刚赶回来的时候——后来……她也知道我明白了……她不了解的是我多么爱那个孩子。”他没再说下去,但这已足够使我顺利地把这个故事打听清楚了。我只需要找到第十位牺牲品了。我发现了一个叫莫里斯的人。他干了不少见不得人的事。贩毒就是他干的一种勾当,而且他还应该对我的一位朋友的女儿吸毒负责。这个女孩子二十一岁就自杀了。

    在搜寻这些牺牲品的同时,我的计划也在心里逐渐形成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只要选择一个动手的时机就成了。最后推动我下手的是我到哈里街一家诊所看病的事。我已提到从前我就动过一次手术。这次我到哈里街就诊使我明白我再动手术也是徒劳。我的医生把这个消息巧妙地隐瞒着,可是我早已习惯领会言外之意了。

    我没有告诉医生我的决定。我不会屈服于自然规律——缠绵病榻,受够了罪再闭眼睛。不,我的死应当是激动人心的,在我死前我要好好享受一下生活!现在让我来说一说印第安岛这一桩谋杀案具体采用的方法吧。购置这个小岛,利用莫里斯掩盖自己的行踪,这都是易如反掌的事。莫里斯这个人对于这类事是个行家。仔细研究过我收集到的几个牺牲品的有关材料,我为他们每个人设下了一个合适的诱饵。我的计划中的每一项安排都成功了,八月八日我的全部客人都到达了印第安岛,其中也包括我自己。

    我在行前早已为莫里斯的归宿作了安排。莫里斯患有消化不良症。离开伦敦之前我给了他一粒药叫他在睡觉前服用。我告诉他这种药在治疗我自己胃酸过多时曾产生过奇效。他一点也没有犹豫就把药收下了……这个人有轻微的多疑症。我并不担心他会留下什么文件或备忘录暴露我的行踪。他不是这种人。岛上死亡的顺序是经我深思熟虑安排的。我的客人们的罪行轻重程度各自不同。我决定让那些罪恶较轻的首先死,无须经历那些心肠更狠毒的杀人犯所遭受的时间较长的折磨和恐惧。安东尼·马斯顿和罗杰斯太太首先死去,一个死于瞬间,另一个死于宁静的睡眠中。我知道马斯顿先生缺乏我们所具有的道德责任感,他是一个不讲道德的异教徒。罗杰斯太太参与了那件事,我毫不怀疑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其丈夫影响的。

    我无须详尽地描叙这两个人死亡的情况。警察很容易就可以查明死因。借口消灭黄蜂任何房产主都可以毫无困难地买到氯化钾。我随身带了些,在唱机宣布完大家罪行,室内一片混乱中,我非常容易就把它放在马斯顿的差不多空了的玻璃杯里。在整个控诉过程中,我可以说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我这些客人的面部表情,通过长期的法庭经验,我确信所有的人都是有罪的。

    因为我最近一个时期常犯剧痛,医生给我开了一种安眠药——水合氯醛。我陆续积攒了不少,足可以致人于死命。罗杰斯为他妻子拿来白兰地,把它放在桌上。我在走过桌子旁边的时候就把药粉投进白兰地里。这也很容易,因为当时客人谁都没有产生怀疑。

    麦克阿瑟将军毫无痛苦地接受了他的死亡。他没有听到我从后面走来的声音。当然,我十分小心地选择了离开露台的时间,一切都非常顺利。

    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岛上进行了一次大搜查,结果除了我们七个人之外岛上没有发现任何别的人。这立刻造成一种怀疑的气氛。按照计划,我需要尽快找一个同盟者。我选择了阿姆斯特朗医生,这个人对人比较轻信。根据我的外表和声名,他认为像我这么一位有地位的人绝对不可能是个杀人凶手。他的怀疑全部集中在隆巴德身上,而我则假装和他的看法相同。我向他暗示我有一个计划,可能使杀人犯中计,暴露自己。

    虽然房间已经搜查过了,但每个人身上还没搜查过。这注定不久就会轮到的。

    我在八月十日早晨杀死了罗杰斯。当时他正在砍柴,准备升火,没有听到我走近他的声音。我在他口袋中发现了通往餐厅门的钥匙,他在头天晚上把门锁上了。

    我趁着罗杰斯尸体被发现而产生的混乱,溜进了隆巴德的房间,拿走了他的手枪。我知道他会随身带着一枝枪——实际上我吩咐莫里斯在会见隆巴德时就提出了这件事。

    早饭时,我利用给布伦特小姐第二次倒咖啡的机会把最后一剂水合氯醛放入她的杯中。我们把她留在餐室里,过了一会儿,我又溜了回去——她那时候已经几乎失去了知觉,我很容易就把一剂强氰化物注进她体中。大黄蜂的事干得有些孩子气——然而我很得意,我喜欢叫每个人的死法尽量同儿歌里说的一样。在这之后我所预见的事马上发生了……事实上,这事还是由我提议的。我们全都主张来一次彻底的检查。手枪被我稳妥地藏了起来,我的氯化物和氰化物也都用完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告诉阿姆斯特朗必须把我们的计划付诸实施。计划很简单——我必须假装成一个牺牲品。这可能会使凶手心慌意乱,不管怎么说,只要大家认为我死了,我就能在住宅中活动,偷偷侦察那个不知名的谋杀者。阿姆斯特朗热烈支持这个计划。当天晚上我们就开始行动了。一小块红泥膏抹在额头——红窗帘和毛线都准备好了,周围也布置了一番。蜡烛光闪烁不定,而且惟一仔细检查我的人将是阿姆斯特朗医生。事情进行得很顺利。克莱索恩小姐发现我放在她房间的水草时尖声大叫,把整个住宅都震动了。所有的人都冲上楼去,我趁机装成一个新的被害者。

    他们发现我以后的反应和预期的完全一样。阿姆斯特朗非常内行地表演了一番。他们把我抬上楼,放在我的床上,以后就再没有人顾得上研究我的事了。他们相互间充满了猜疑和恐惧,一个个吓得要死。

    我和阿姆斯特朗于午夜差一刻两点时,在别墅外面碰了头。

    我把他领到住宅后面悬崖边上的一条小路上。我告诉他如果有谁走过来,我们从这个地方都可以看到,而且寝室都朝着另一个方向,屋里的人不会发现我们。他直到这个时候一点儿也没起疑心——不过他应该有所警觉的,只要他还记得诗里的这一行:“一个失足落水,被一条青鱼吞咽。”他就应该猜到点儿什么。他却完全没有把这条青鱼放在心上。

    我把他干掉丝毫也没费手脚。我往悬崖下面看了看,惊叫了一声,叫他看看下面是不是有一个洞口。他马上俯下身来。我很快地用力推了他一把,他一下子掉进汹涌的波浪里。我回到房子里。布洛尔听到的一定是我这时的脚步声。我到阿姆斯特朗的房间待了几分钟以后又一次离开了别墅。这回我有意搞出点声音来叫别人听到。我刚刚走下楼梯,就听见有一扇门打开了。他们肯定会在我走出前门时看到我的背影。他们犹豫了一两分钟才开始跟踪我。我绕到房子后面,通过一扇我事先打开的餐厅窗户,又回到房里。我关上窗户,过了一会又把玻璃打碎。以后我就走上楼去重新躺在床上。我计算好他们会重新搜查一次这所住宅,但是我猜想到他们不会非常仔细地检查每一具尸体,不外乎扯扯被单,只要知道尸体不是阿姆斯特朗伪装的就马上走开。后来发生的事同我预料的完全一样。我忘了说明我这时已把手枪放回隆巴德的房间里。也许有人对搜查时手枪藏在什么地方感觉兴趣。手枪是放在贮藏室里一堆罐头里面的。我打开最底下一筒罐头——我记得里面装的是饼干。把手枪塞进去,重新粘好橡皮膏胶带。我的估计完全正确,没有一人想到翻寻这一堆看来没有起封的罐头食品。特别是上面的罐头全部都是焊封的。那个红色窗帘被我平铺在客厅里一张椅子的印花棉布套底下,藏得严严实实,毛线是藏在一个椅垫里的,我在椅垫上剖了一个小口。我等待的时刻到来了。剩下的三个人疑虑重重,彼此吓得要命,这样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特别是其中之一还带有一把手枪。我通过窗户观察着他们。当布洛尔独自走回来时,我早已把大理石悬挂好。布洛尔退出了人生舞台。

    从窗户里,我看到维拉·克莱索恩开枪打死了隆巴德。一个大胆、机智的姑娘。我一开始就认为她与他对垒时会略胜一筹。这场决斗刚一结束,我就在她的房间里布好了机关。这是一次有趣的心理学试验。意识到自己犯了罪,刚刚枪杀过一个人,神经仍处于极度紧张状态,加之环境的催眠作用,这些加在一起是否能使她走上自杀的道路?我认为有这种可能。我猜对了。我亲眼看着维拉·克莱索恩悬梁自尽,当时我就站在橱柜的暗影里。

    现在是最后一幕。我走出来,把椅子搬开,靠墙放好。我在那姑娘扔掉手枪的地方把手枪捡起来,拿枪的时候非常注意,保留着她留在枪上的指纹。现在我要做什么呢?我马上就要把这篇东西收尾,把它装在一只瓶子里密封好,然后再把瓶子投入海中。这又为什么呢?是啊,为什么呢?……是因为我立志制造一场无人可以解释的神秘谋杀案。但是我现在才明白,没有哪个艺术家能够满足于单纯创造艺术。他渴望自己的艺术得到世人的承认,这种天性是无法克服的。我必须承认(尽管我觉得这有些丢脸),我也有这种可怜的天性,我想叫别人知道我在这件事上是干得多么巧妙……总之,我认为印第安岛上的秘密将是无法解释的。当然,警察也许比我估计的高明些。毕竟其中有三条线索可寻。其一,警方完全清楚爱德华·塞顿是有罪的,因之,他们也知道岛上的十个人,其中有一人无论从什么意义上讲都不是凶手,按照反理推论,这个人可以被推定为处决其他九个人的刽子手。第二条线索隐含在儿歌的第十四句中。阿姆斯特朗的死亡和“青鱼”这个诱饵有关,他上了钩,也可以说他被这条青鱼活吞了。这就是说,事情发展到某一阶段时有人使用计谋,转移了注意力。阿姆斯特朗上了当,因而送了命。这件事可能成为解决这一疑案的重要线索。因为当时岛上只剩下四个人,四个人之中我是惟一可能得到他信任的人。第三条线索只是一个象征。我的死法——在我的前额上留下一个记号,这是该隐(根据《圣经·创世纪》该隐杀死他的兄弟阿贝尔,该隐的父亲在他脸上做了一个记号——译者注)的标志。

    我想还有一点点事需要交待一下。在把瓶子连同这个文件扔进海里以后,我要回到我的房间,躺在床上。我的眼镜上系着一条看上去像是黑色细线的东西,但它实际上是一条橡皮筋。我准备把眼镜压在我身体底下,把橡皮筋套过门柄不太紧地系在手枪上。我考虑将要发生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用手帕裹住手扳动板机,手落回我的身旁,手枪由于橡皮筋的作用向房门弹去,被门柄卡住和橡皮筋分开,落在地上。橡皮筋缩回来,从压在我身下的眼镜上垂下来不会引起人们的怀疑,一条落在地板上的手帕也不会受人注意。同我那些死掉的同伴的记载相符,人们将发现我端端正正地躺在床上,子弹穿过前额。死亡的时间在验尸时是无法判定得非常精确的。

    当大海平静后,会有人驾着船从大陆上来。他们在印第安岛上发现的将是十具死尸和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

    劳伦斯·沃格雷夫(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