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天定死穴 十年后(风华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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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郊监狱住了十年,今天刑满释放,我提着行李走出监狱的大门。抬头看看天,和太阳对视,直到眼睛酸得流泪,我才把头垂下,记得十年前的太阳,也是这般耀眼。
监狱大门斜对面,一个穿白西装的男人,倚在一辆崭新的红色轿车旁,笑着向我招手。
若不是他那黝黑的肤色和白西装形成鲜明的对比,我还真没认出来,他是我表哥。
因为十年前,我俩都还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
我站在原地没动,表哥缓缓走来,三十多岁的人了,笑起来还是那般贱贱的,然后把手搭在我肩头没说话,两人一起走进轿车。
车驶出很远,表哥才开口:“风华,你不问我去哪里吗?”
我摇摇头:“十年前,我和风铃坐进你的车里,问了你一路,你也没有告诉我们去哪里,最后把我们带到了南郊。”
“风铃……”
“好好开车。”我平静地打断了表哥的话,想起风铃这两个字,胸口却是一阵痛。
风铃是我妹妹,比我小十岁,算起来,今天刚好二十三。
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可社会的变迁却是巨大的,像我这样有精神问题的重刑犯,在监狱里放风的次数很少,看了十年的新闻联播,虽然对新生事物和社会动向有所了解,但亲身接触的时候,还是有些不适应。
车停在一栋大厦前,大厦顶部竖着一排字:“风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跟着表哥走进电梯,上到十八楼,来到一间宽敞的会议室里,长长的会议桌旁坐满了人。
表哥站着喝口水,拍拍我肩膀说道:“各位,欢迎咱们的副董事长风华先生!”
鼓掌声音很小,片刻就落下,有人迫不及待地问:“董事长,公司成立开始,你就说要把副董事长的位置留给你表弟,他就是吗?”
表哥还没说话,底下一群人就议论起来:
“这人很面熟啊,好像在哪见过。”
“是啊,风华这个名字也很耳熟。”
“我想起来了,他不就是十年前那个杀人犯吗?”
“对对,就是他,杀死了自己的亲妹妹!”
“那个禽兽不如的东西,对亲妹妹图谋不轨,没得逞又怕事情败露,竟然放火烧死了自己的妹妹!”
“听你们这样一说,我也有点印象,曾经霸占了三天的新闻头条!”
“我记得当年的舆论都是要他死刑,最后却被鉴定为精神病,没想到这么快就放出来了。”
“……”
会议室里的场面一度混乱不堪,表哥大怒,重重地拍下桌子吼道:“犯过错误怎么了?他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难道就不能有重新做人的机会吗?今天我把话撂这,副董事长的位置非他莫属,你们谁不愿意干的话,现在就滚蛋!”
表哥吼完,又趴我耳边小声安慰:“风华,你先坐下,别生气,千万别冲动,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
“没事。”我朝表哥笑笑,“这些言论,十年前我已经听腻了,如今早已释怀。”
会议桌那头,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站起来指责表哥:“董事长,咱公司刚刚挤进500强企业,股价正值飙升时期,你让一个杀人犯做副董事长,媒体一旦报道,公司股价必定大跌,损失你能负担得起吗?”
“就是!”另一个人也起身指责道,“你若一意孤行,我们有权利罢免你董事长的职务!”
我被吵得耳朵嗡嗡响,转身走出会议室的门,扔下一句:“都那么激动干啥,我说要做副董事长了吗?”
靠在门外的墙壁上,我点上一支烟,舒一口气,听到表哥在里面大喊:“没有风华,就没有现在的公司!十年前,我连房租都付不起的时候,是风华拿五万块钱垫付的,那可是他们山里人大半辈子的积蓄!那个时候,你们这群人在哪里?”
我听得一愣,差点把这事给忘了,表哥还欠我五万块钱!
我又走进会议室,表哥还在那里滔滔不绝,被我开口打断:“我对你公司的事情和职位都不感兴趣,把五万块钱还我!”
“风华,副董事长的职位会一直给你留着,你不想做也没关系,至于那五万块钱,我会按照现在的股价换算套现给你,足够你后半辈子用的。”
“你他娘的脑子秀逗了吗?我让你把五万块钱还我!”
“行行,好说,我打个电话,你直接到二十一楼的财务处拿现金,想要多少就拿多少。”
表哥说完话,我已经走出很远。
在财务处拿了五万块钱,我随手捡来一个透明的塑料袋装着,走出大厦,招停了一辆出租车,去往南郊的菜市场。
出租车司机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瞄一眼我手中的塑料袋,笑着说:“老哥,钱这样装不怕被抢呀?”
“要不你来抢一下试试?”我朝他笑笑,靠在座椅上闭眼休息。
中途,我睡得迷迷糊糊,车里的广播传来一则报道:
“近日,某知名学术杂志刊登一篇文章,科学家已经用技术手段测量出了灵魂的重量,称其为一种粒子形态的反物质,这是否证明了灵魂真的存在?有关人士称,论点尚且不足,还需进一步地研究和论证……”
“小伙子,能换个台吗?”我睁开眼睛说道。
司机边开车边嬉笑:“我从小就喜欢这类新闻,因为我一直相信,人的魂魄是存在的。”
“我让你换个台!”
“换台换台,老哥别激动……”
出租车停在南郊菜市场时,天色已渐暗,火烧云点燃了西边的地平线。
十年了,菜市场的规模扩大了一倍有余,布局也变得正规许多,唯独菜市场边上的一间算命铺子,还是十年前的模样。
我拎着塑料袋,大步走进算命铺。
正堂的红木桌边,趴着一个熟睡的青年,粗布衣衫,棱角分明,单从轮廓就能看出,他还是那般精壮有力。
我悄悄走上前,将塑料袋重重地砸在桌上:“老板,可否给我算上一卦?”
青年被我惊醒,抬头盯着我看了又看,眼睛越瞪越大,继而噌的一下站起来,凳子被他踢翻在身后,然后抡起沙包大的拳头砸向我的脸。
一阵风从我耳边吹过,他的拳头停在我侧脸,眼泪却从他那愤怒的眼角流出,变作失声痛哭。
哭着哭着又激动起来,揪住我的衣领使劲晃:“你为什么要那样对风铃?为什么?为什么?!”
“小五,我没记错的话,你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准备打光棍一辈子吗?”
“师傅……”小五松开我的衣领,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压抑了十年的情绪,随泪水滚滚流出。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感觉说什么都像在伤口撒盐,小五是知道的,十年前我若不结束风铃的生命,就会有无数人丧命。
我每一天都在后悔,可我别无选择。
小五起身哽咽道:“你为什么要残忍地焚尸灭迹?风铃的骨灰随风飘扬的那一刻,你到底在想些什么?”
“《葬书》云:盖生者,气之聚,凝结成骨,死而独留。你可知道,若风铃阴魂不散,将会是什么后果?所以我必须要焚尸灭迹……(那其实是风铃的意思,她的内心深处还是善良的)”
我后半句话还没说,表哥突然急匆匆地破门而入,喘着粗气大喊:“风华!小五!你们看新闻了吗?”
“你怎么跟过来了?什么新闻?”我感觉莫名其妙。
“风铃!风铃!她……她……”表哥脸色铁青,憋着一句话愣是没说出口,手不停地指着手机屏幕。
小五听到风铃的名字,一把夺过表哥的手机,才看屏幕半秒钟不到,手一抖,手机摔落在地。
呆愣几秒钟后惊呼:“风铃!”
“你俩在搞啥啊!”我弯腰捡起手机,短短几行字,一张图,却看了足足有两分钟。
“近日,微型探测器在邙山翠云峰下拍到一张震惊全球的照片,一名红衣少女躺在一口冰棺内,面如活人,据推测已有千年之久。冰棺为何千年不融,尚未有专业人士给出合理的解释。来自世界各地顶尖的考古学家,正在做进一步的研究和挖掘计划……”
惊讶过后,我们三个沉默无声。
照片上模糊的图像,和风铃长得一模一样,但我们都知道,她是铃儿,冰棺是她周围水汽凝结成的冰。
她是头顶绿叶枯黄、脚下寸草不生的铃儿。
她是曾经毁天灭地的铃儿。
她比风铃要邪恶百倍。
大事不好了。
“要出大事,立刻回邙山!”我拉着表哥和小五就往门外跑。
心里却在笑。